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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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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7 16:50: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_1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规定,为切实加强企业的民主管理,保障企业员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有效提高企业素质和经济效益,结合我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在行使总经理负责制的同时,必须建立和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以保障与发挥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在审议企业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权力和作用。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职权。厂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接受厂党委的思想政治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第五条职工代表大会应当积极支持总经理执行和实施厂部的决定和行使总经理对厂业务活动管理运作的指挥控制权,团结教育职工发扬当家作主精神,努力完成和超额完成各项生产经营和工作任务。第六条员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第二章

关于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常任制的若干暂行规定的详细内容
一、会员代表第一条 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应具备以下条件:本人为中国工会会员;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生产、工作中起骨干作用,有一定的议事能力;热心为会员群众说话办事,在会员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第二条 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按会员人数确定。会员在200至5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25%至20%;会员在501至10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20%至10%;会员在1001至50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10%至6%;会员在5001至100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5%。会员超过万人的大型企事业单位,会员代表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00人。个别特大型企业单位,会员代表需超过500人的,须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批准;以产业工会领导为主的单位,报相应的全国产业工会批准。会员在200人以下的基层工会,一般应召开会员大会。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时,须经上级工会批准,代表人数比例不得少于会员的30%。第三条 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组成,应有广泛的群众性和代表性。企业单位中的工人会员代表,学校、科研单位中教职员工和科研人员会员代表,一般应占会员代表总数的60%以上。女职工和青年职工会员代表应占一定比例。第四条 会员代表应由会员民主选举产业。会员代表的候选人,由其所在单位(分厂、车间、科室、下同)工会组织,按照基层工会确定的代表候选人名额和代表条件,组织会员讨论提出名单,报基层工会平衡后,由代表所在单位的工会负责人主持,经会员直接选举为正式代表。大型企事业单位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可由以所属单位工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五条 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一律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第六条 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选举结果为无效;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结果为有效。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为废票,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为有效票。第七条 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获得选举单位全体会员过半数选票时,始得当选为正式代表;大型企事业单位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所属单位工会代表大会选举时,其代表候选人获得应到会人数过半数选票时,始得当选为正式代表。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代表候选人名额超过应选代表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候选人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可以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确定,获得过半的选票的代表候选人名额少于应选代表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另行选举。第八条 选举出席上级工会代表大会代表时,其代表候选人不限于各该级工会代表或会员。第九条 基层工会代表大会代表选出后,应将代表名单提交基层工会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基层工会代表大会不设资格审查委员会。对补选的基层工会代表大会代表,依照前款规定进行代表资格审查。第十条 会员代表的任期与基层工会代表大会届期一致,从每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举行第一次会议开始,到下届本级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完成后为止。会员代表可以连选连任。第十一条 会员代表以基层工会所属工会组织为单位分别组成代表团(组),推选正副团(组)长各1人。代表团(组)长根据代表大会的议程和基层工会委员会的安排,负责组织代表的日常活动。第十二条 会员代表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有权对基层工会委员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对基层工会领导人提出批评、建议,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第十三条 会员代表的职责是:(一)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二)积极参加会员代表大会,认真听取基层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认真讨论和审议代表大会的各项议题,认真负责地提出审议意见和建议;(三)严肃负责地履行民主选举的权利,认真做好各项民主选举工作;(四)积极参加对基层工会领导人的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幂事求是地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五)经常保持与本单位会员群众的密切联系,注意听取会员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工会委员会反映,热心为会员说话办事,积极为做好各项工作献计献策;(六)积极宣传贯彻基层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精神,团结和带动会员群众完成会员代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第十四条 会员代表对原选举单位会员负责,接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会员和原选举单位对违法乱纪和严重失职的会员代表,有权提出罢免的要求。代表的罢免必须经过原选举单位全体会员过半数通过,并经基层工会委员会审批。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因故调离原选举单位,不能继续履行代表职责时,代表资格自然免除。原选举单位出现的会员代表的缺额,由全体会员另行选举,并报经基层工会委员会审批。二、会员代表大会第十六条 每届基层工会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应在本届基层工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完成后一个月内,由上届基层工会委员会召集,并应将会议日期和建议会议讨论的事项提前10天通知代表。第十七条 每届代表大会的第一次会议由大会主席团主持,以后各次会议均由本届基层工会委员会召集。第十八条 每届基层工会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前,应先举行预备会议,选举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通过本次大会的议程和有关事项。预备会议由基层工会委员会主持。第十九条 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审议和批准工会基层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二)讨论并决定基层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三)对基层工会领导人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四)选举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或补选、增选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成员;(五)选举出席上级工会代表大会的代表。第二十条 届期内工会代表大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每次代表大会都应对工会工作进行一次民主评议,按“职工之家”标准检查是否合格,并将评议结果报上级工会。同时,对工会领导人进行民主评议,每两年结合民主评议对工会领导人民主测评一次。经民主测评,凡获得信任票不足半数者,应报请上级工会和干部主管部门共同进行考察。如确认其不能再担任现任职务时,应由代表大会作出决定,予以撤换或罢免。基层工会领导人缺额时,应按全国总工会《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时予以补选。第二十一条 每次代表大会举行前,基层工会委员会应事先将有关代表大会的筹备情况和大会的各项议案交由各代表团进行讨论,并召开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在代表大会召开期间,各代表团(组)长或代表团(组)可推选代表,按照大会主席团的安排,在大会全体会议上发表意见。第二十二条 在规定的时限内,一个代表团或者10名以上的代表,可以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基层工会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需要讨论的议案,经提案审查委员会审查后,由大会主席团或基层工会委员会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提案审查委员会可以成为常设机构,其届期至下届代表大会提案审查委员会产生时为止。第二十三条 向基层工会代表大会提出的议案,在交付代表大会表决前,如提案人要求撤回时,对该议案的审议即可终止。第二十四条 基层工会代表大会的选举工作,应按全国总工会《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进行。第二十五条 基层工会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本届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应列席会议。三、基层工会委员会第二十六条 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基层工会委员会负责主持本级工会的日常工作。基层工会委员会对本级工会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第二十七条 基层工会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和主席、副主席的设立,按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 基层工会委员会在基层工会会员大会和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以下职权:(一)负责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工会基层组织的日常工作,承担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职责,代表本单位职工同行政签订集体合同或单项协议:(二)主持本级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三)负责筹备本级工会代表大会;(四)讨论决定本级工会的重要工作安排和有关重大问题;(五)在基层工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基层工会领导人选的变动提出意见和建议;(六)审查和批准下级工会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的召开和选举结果;(七)讨论任免基层工会的工作人员;(八)讨论决定本级工会的财务预决算;(九)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基层工会的工作机构设置方案。第二十九条 基层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主席召集(设常务委员会的基层工会,由常务委员会召集)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工会委员会的决议,由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基层工会委员会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可事先召开代表团(组)长会议,征求意见。委员会召开会议时,也可根据需要,吸收代表团(组)长列席。四、会员代表大会与职工代表大会第三十条 会员代表大会与职工代表大会,可以分别举行,也可以结合举行,按会议议程分段召开。第三十一条 实行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与职工代表大会结合举行的单位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试行:(一)会员代表和职工代表可以同时选举产生。会员代表可以兼任职工代表,但非会员职工代表不能兼任会员代表;(二)会员代表大会与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团(组)可以共同组成;(三)职能相近的会员代表大会与职工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或专门小组,可以合设并承担两个委员会的工作;(四)会员代表大会与职工代表大会的主席团可以“一身二任”,也可以根据两段会议议程的需要,分别组成;(五)会员代表大会与职工代表大会的届期可一致,也可以分设届期。第三十二条 基层工会委员会既是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又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按照《中国工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有关规定,承担两个大会的有关工作。第三十三条 实行两会结合的单位的工传授会员代表大会的召开,以及工会领导人的民主选举结果,仍按工会章程的规定,报上级工会审批。五、附则第三十四条 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届期按《中国工会章程》和有关规定确定,届期内的会议按次计算。第三十五条 会员大会可以参照本规定的有关条款执行。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原则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工会。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的解释权属全国总工会组织部。第三十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职代会制度
职代会的届,确定方法一般是从最初的成立开始起算是第一届,到目前为止是第几届,就是第几届。比如这一届职代会是第六届了,那么就是职代会六届。
职代会的次,确定方法是在这一届中,第一次召开会议就是一次,第二次召开就是二次,依次类推。
比如目前是第六届,今年是第二次召开,那么就是职代会六届二次会议。
职代会简介:
职代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简称,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工代表大会是国有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国有企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什么管理?
国有企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六条 国有企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主经营。国有企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第十七条 集体经济组织在遵守有关法律的前提下,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集体经济组织实行民主管理,依照法律规定选举和罢免管理人员,决定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
扩展资料: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四条 企业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国家实行由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坚持政府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坚持政企分开,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不行使政府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政府其他机构、部门不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国有企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什么管理
实行民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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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可参照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是2011年5月1日起正式执行的。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是什么意思
  细则也称实施细则,是有关机关或部门为使下级机关或人员更好地贯彻执行某一法令、条例和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其所做的详细的、具体的的解释和补充。细则是应用写作研究的主要文体之一。细则一般由原法令、条例、规定的制定机构或其下属职能部门制定,与原法令、条例、规定配套使用,其目的是堵住原条文中的漏洞,使原条文发挥出具体入微的工作效应。
  细则多是主体法律、法规、规章的从属性文件,它具有如下特点:
  规范性
  细则是对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补充说明或辅助性的规定,自然具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范特点。
  补充性和辅助性
  细则是主体法律、法规、规章的从属性文件,它对法令、条例、规定或其部分条文进行解释和说明,制定细则的目的是为了补充法律、法规、规章条文原则性强而操作性弱的不足,以利于贯彻执行。
  操作性强
  细则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基本概念进行界定,规定具体适用的标准及执行程序,从而使主体规范性文件具有更强的操作性。

中国银行各级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一、中国银行招聘考试大纲详细介绍与考情分析。
二、中国银行招聘考试重点时事政治资料。
三、中国考试全套在线高清教学视频课程及讲义。
四、历年全套最新版中国银行考试历年真题试卷。
五、全套中国银行考试面试视频课程与面试宝典。
六、中国银行考试托业英语复习讲义与模拟试题(9套)。
七、综合(中国银行相关知识)复习讲义与模拟试题。
八、综合(经济金融)复习讲义与模拟试题(10套)。
九、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复习讲义与模拟试题(54套)。
十、中国银行适应能力测试复习讲义与模拟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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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实施办法
工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没有明确规定的实施办法,一般是按照工会法和工会章程自己制定。给您个样本参考:

XXXXXX工会第X届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中国工会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工会第X届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由第X届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三、工会第X届委员会由委员X人组成,按委员实行差额选举的办法,提出候选人X人,差额比例为5(-10)%,差额人数为X人。
工会第X届经费审查委员会由委员X人组成,实行等额选举。
四、工会委员会候选人,经费审查委员会候选人提议名单,报请党委和上级工会审查同意,提交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进行正式选举。
五、出席本次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凡在职会员,都有被选举权。列席代表不参加选举。
六、工会第X届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的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应到代表的半数,始为当选。如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就票数相等的重新投票选举,得票多者当选,如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所缺名额由大会主席团根据选举情况提出意见,提交代表讨论,决定补选或不再补选。
七、工会第六届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的正式选举,分两张选票,均一次投入票箱,分别记票。
八、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正式代表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每张选票所选举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废票。
九、选票由大会筹备组统一负责制作,选票上的候选人,代表可表示同意、不同意或弃权。同意,就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划“O”,不同意划“X”,如另选他人,就在划“X”候选人姓名下边的空格内写上自己要选人的姓名,并在其上方的空格内划“O”;空格内既不划“O”,也不划“X”的为弃权票,投弃权票后,选举人不能另选他人。划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符号要正确,笔迹要清楚。所填选票全部模糊无法辨认的,视为废票;所填选票部分模糊无法辨认的无法辨认的部分无效。
十、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1名,总监票人和监票人有大会主席团提名,大会通过。计票人X名,由大会主席团指定。两个委员会候选人,不得担任总监票人、监票人和记票人。总监票人、监票人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十一、大会设票箱一个,投票时总监票人、监票人先投票,然后主席团成员和代表依次投票。
十二、投票结束后,当场打开票箱,取出选票,并由总监票人将实际投票张数报告大会执行主席,由大会执行主席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十三、计票完毕、总监票人向大会执行主席报告计票情况,由大会执行主席向大会宣布选举结果。
十四、本次大会通过选举办法和监票人名单,均采用举手表决方式。
十五、本选举办法的解释权属于大会主席团,选举未尽事宜,由大会主席团临时决定。
十六、本选举办法由本次代表大会通过后执行。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1)职工代表大会不是一个咨询机构或议事机构,而是一个“行使权力”的机构,即法律赋予它在一定范围内可以决定问题的权力,而不只是空架子。权力是力量的力,即强制性的支配力量,与权利不同。权利是法律规定的可以作为或不可以作为一种许可,即依照法律享有利益的自由。而权力意味着具有强制力和支配作用。即职代会通过的决议,厂长也要执行,否则就是违法行为。
(2)职代会行使的权力,不是国家权力或行政权力,而是民主管理的权力,主要表现在审议企业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权力。
(3)职代会行使的民主管理的权力,不是少数人或个人的权力,而是多数人的权力,是群体权力,是代表全体职工行使权力。这就要求职代会在行使权力时,要充分实行民主原则、多数人原则。

公司制度是否需要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1、一般来讲,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要由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2、不同性质(所有制)的公司职代会的职权是不同的。
3、不同地区(省级)的《职工代表大会规范》(甘肃是这个名称,你所在地可能略有不同)对不同性质企业职代会的职权规定亦不尽一样。
4、所以,确定你公司的性质、你公司所在地、你公司所要制定的制度内容(是否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才能最终确定你问题“公司制度是否需要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答案。

我国所有企业都必须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只有国有企业(公有制企业)才有职工代表大会制。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公有制企业中职工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通过民主选举,组成职工代表大会,在企业内部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一种制度。它是中国基层民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企业、职工三者的利益关系,在法律范围内行使职权,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和主人翁地位,调动职工积极性,办好社会主义企业。

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实施细则
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发挥职工代表大会作用,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利,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规定,结合市局(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三条市局(公司)实行局长经理负责制,必须建立和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保障发挥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在审议企业重大决策、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权力和作用。
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接受同级党组织的领导和上级工会组织的指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职工代表大会应积极支持行政依法行使职权,团结和动员广大职工发扬企业主人翁精神,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六条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工代表大会职权
第七条职工代表大会依法对企业重大决策、重要规章制度、职工生活福利等重大事项行使审查、建议、决定和监督权。其(二)

2019职工代表大会筹备方案
关于印发《第X届第X次职工代表大会筹备方案》的通知
集团各部门、各子公司:
经研究决定,现将《XXXX集团公司第X届第X次职工代表大会筹备方案》下发你们,请根据方案要求认真遵照执行。另外,各单位在X月6日前做好选举工作,并将选举结果上报职代会筹委会。
特此通知
附:第X届第X次职工代表大会筹备方案
XXXX集团公司
第X届第X次职工代表大会筹委会
二~XX年XX月XX日
附:
XXXX集团公司
第X届第X次职工代表大会筹备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及《XXXX集团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集团拟定于20XX年X月20日召开XXXX集团公司第X届第X次职工代表大会。
一、大会指导思想和任务
以2010年十X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X届三次会议精神为指导,贯彻公司2010年战略和经营指导思想,坚持全心全意依靠职工智慧和力量办企业的根本方针,广泛体现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意志,团结和动员广大职工,为集团战略目标的全面实现,为企业稳定成熟努力奋斗。
二、职工代表换届选举步骤
依据《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3年。”职代会已到换届时间,故此次职工代会进行换届选举。
1、换届选举工作的基本方法
①各单位推选职工代表候选人;1时间:参加人员:全体参会人员

职代会有哪些规定
企业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中国工会积极推动各类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各项民主管  职工代表大会
理制度,认真做好职工代表大会的各项工作,依法组织职工听取企事业单位领导的工作报告,审议企业改革方案、财务报告、生产经营重大问题的决策方案,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审查同意或否决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奖惩办法、重要的规章制度和集体合同方案;审议决定涉及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评议和监督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听取企业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和企业领导人员个人廉洁自律情况的报告;依照有关规定,选举企事业单位的领导人员,选举参加董事会、监事会和平等协商的职工代表;组织职工代表检查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集体企业的职工有权选举和罢免管理人员、决定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
编辑本段主要程序
  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程序一般包括:   1、大会执行主席核实出席大会的职工代表人数。到会职工代表超过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即可宣布开会。开幕词应简要讲清本次大会的目的、意义、中心议题和主要任务。此后宣布大  职工代表大会
会议程。应当注意会前正式通知职工代表,企业行政方面应安排好生产、工作,保证代表的出席率。职工代表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会议的,应向代表团(组)长请假。   2、由企业领导人做工作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生产经营管理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企业发展计划、基本建设和重大技术改造方案,有关改善职工生活福利的情况等。如工作报告已事先发给代表进行过充分讨论,可针对职工代表提出的意见,作出说明。   3、由企业行政有关负责人做专题议案的报告。凡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查或审议的方案,均应由行政有关负责人向大会报告,说明制定的依据、目的和具体实施办法,也可针对职工代表对议案的意见,作出说明。   4、由工会主席及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小组负责人就上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落实情况、职工代表提案处理情况、集体合同执行情况等向大会作出报告。   5、企业工会主席就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职工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处理的重大事项,向大会作出说明,提请大会确认。   6、以职工代表团(组)为单位,就以上报告、议案分组进行讨论。同时对大会的各项决议草案和需经大会选举的候选人进行酝酿。大会主席团成员分别参加本代表团(组)的讨论。   7、各代表团(组)应指定专人认真记录职工代表的讨论发言,整理归纳后,将讨论意见向主席团汇报。   8、大会发言。应安排时间让代表在大会上发言,可由各代表团(组)推选代表,在大会上陈述本团(组)讨论审议的意见和建议,也可让职工代表自由发言。   9、选举。根据有关决定和实际需要,选举参加董事会、监事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职工代表,参加工资协商的职工代表和企业领导人等;根据大会主席团的提名,表决通过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小组的人选;表决通过其他需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人员。   10、对有关的各项方案和大会决议、决定草案进行表决。   11、致闭幕词,宣布大会结束。
编辑本段主要任务
  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范围内行使职权,保障职工的主人翁地位,调动职工积极性,办好社会主义企业。
编辑本段相关制度
  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制度,是职工代表大会进行活动的规范性规定,既属于各企业制订的职代会条例实施细则的内容,又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主要有下列两个制度。
民主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①民主管理联席会每季召开一次,由厂工会主席主持,由厂工会委员、各专门委员会负责人、各代表组长(车间工会主席)参加。   ②根据会议内容及需要,可邀请党政负责人或其它有关人员参加,协商处理,并向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予以确认。
职工代表提案(意见)处理制度
  ①征集提案,要结合职代会工作进行,企业每半年征集一次。   ②凡征集的提案,由工会负责分类整理。建立提案卡,交有关领导或部门认真研究处理和解答。   ③领导对提案解答处理期限,从接到提案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天。处理意见要通过会议或提案卡反馈形式与职工代表见面后归档。

职工代表大会有哪些职责?
职工代表大会的职责,是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企业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工会的职责:
1、积极推动各类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各项民主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职工代表大会的各项工作,依法组织职工听取企事业单位领导的工作报告,审议企业改革方案、财务报告、生产经营重大问题的决策方案,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查同意或否决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奖惩办法、重要的规章制度和集体合同方案;
3、审议决定涉及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评议和监督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听取企业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和企业领导人员个人廉洁自律情况的报告;
4、依照有关规定,选举企事业单位的领导人员,选举参加董事会、监事会和平等协商的职工代表;组织职工代表检查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集体企业的职工有权选举和罢免管理人员、决定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

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发展过程概况
工会如何保障企业、事业单位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等职工民主权利?
工会法第十九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违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工会有权要求纠正,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根据我国宪法、企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国有企业应当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落实企业法规定职工代表大会的五项职权,制定具体的措施予以落实,以确保职工民主管理权利的实现。集体企业根据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民主管理,选举和罢免管理人员,决定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
事业单位情况比较复杂,如学校可以实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实行民主管理,有些事业单位实行民主管理的形式还在继续探索。总之,依照法律、法规应当实行民主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就必须实行民主管理。对企业、事业单位不依法实行民主管理的单位,工会有权提出要求纠正,以保障劳动者的民主权利。
对国有和集体企业、事业单位违反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民主管理制度的问题,工会有权提出意见,要求纠正。工会提出意见的范围,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的做法违反了法律、法规或违反了职代会决议,要求予以纠正;对违反民主管理制度的责任人员可以向企业事业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意见,要求予以处理。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决定的事项,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办理。这一规定是这次工会法修改中增加的规定,目的是要强化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在实际工作中,虽然国家的法律、法规对职工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作了明确的规定,规定了哪些事项应当提交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哪些事项应当提交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决定,但是仍然有少数单位的领导人,无视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少数人说了算,践踏职工的民主权利。工会法的这一规定重申了有关规定,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以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

职工代表大会如何依法建立?
怎么成立职工代表大会
1、成立
2、起草
3、征求
4、选举
5、筹备
6、备案
职工代表的条件
依法享有政治权力并和本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的职工
职工代表怎么产生
职工民主选举。开展选举活动应有选区32以上职工有效
被选举人半数以上造成票方可当选
企事业单位若干区域行业各组成企业至少1名
职工代表的比例
本单位从事主要业务的基层职工70以上中层以上管理20,青年女年龄结构中
职工代表人数
企事业1000-1500。。。10少1000适当增加多于1500适当减少职工人数少的单位职工人数不得少于30人,具体人数由职代会筹备组和主席团决定职工代表的任期
常任制选任,任期与职代会相同,任期内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适于任期的,经本人同意劳动合同可以延长至任期届满,但法律法规规定的除外
怎么建立职工代表大会
1、成立筹备机构
2、起草职代会制度办法的文件材料
3、征求上级工会对筹备方案的意见
4、选举职工代表,划分代表团组
5、筹备召开职代会,形成决议
6、将职代会情况报上级工会备案
职工代表的条件
依法享有政治权利并与本单位建立劳动或者从事关系的职工
职工代表怎么产生
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开展选举活动,应有选区32以上职工参加有效;被选举人得到半数以上赞成票,方可当选;企事业单位可以以本单位为街区,也可以根据本单位职工人数和分支机构善,划定若干街区区域行业职工代表,各成员单位一

职代会有哪些规定?
职工代表
1、代表条件
(1)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并正常在岗的职工。
(2)关心企业、顾全大局、坚持原则、办事公道、遵纪守法,具有一定的参与管理能力。
(3)热心为群众办事,能够真实、准确、全面、理性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群众拥护。
2、代表产生职代会代表应当以分公司、分厂、车间、班组或者科室为单位设立选区,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可以职工自荐,可以竞选。
   选举职工代表,各选区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参加,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得到选区全体职工总数一半以上赞成票者方可当选。大型企事业单位的职工代表可以由下一级职代会选举产生,也可以由分厂、车间职工直接推选产生。
   职工代表应当以普通职工和一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为主体,中层正职以上管理人员不得超过代表总数的百分之二十。高级管理人员当选职工代表,必须将其名额分配至有关选区,按照选举办法选举产生。
   工会委员会负责制定职工代表选举方案和选举办法,按公平原则分配代表名额;负责做好宣传组织工作;负责对代表条件、产生程序、结构比例等进行审查,并将职工代表名单在公示栏内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接受职工监督;负责对不合要求的人选及时责成有关选区做出调整。
3、代表人数职工不足一百人的企业召开职代会,代表名额不少于三十名;其中职工不足五十人的企业应当召开职工大会,行使职代会职权,也可以通过参加区域行业职代会,实行民主管理。
   职工一百人的企业代表名额为四十名;在此基础上,职工人数每增加一百人,代表名额增加七名。
   职工一千人的企业代表名额为一百名;在此基础上职工每增加一千人,代表名额增加二十五名;职工超过五千人的企业,代表名额不少于二百名。
4、代表权利
(1)在职代会上享有表达权、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职代会组织的职工代表学习、巡视、评议和质询等活动。
(3)因参加职代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占用工作时间的,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待遇。
5、代表义务
(1)努力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企业管理知识,不断提高参与管理的能力。
(2)依法有序参与民主管理,真实、准确、全面、理性的代表和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要求,带头执行职代会决议,积极做好职代会交给的各项工作,自觉向选区职工述职,接受职工监督。
(3)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
6、列席代表为扩大民主,可以根据需要,由工会提名,设立少量职代会列席代表,也可以组织少量职工旁听。
   列席代表一般为未当选职工代表的本单位中高级管理人员、工会工作人员。列席代表在职代会上可以发表意见,但不行使表决权和选举权;不能当选为大会主席团成员,但可以被选为职代会专门小组成员。

企业哪些管理制度需经过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1、一般来讲,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要由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2、不同性质(所有制)的公司职代会的职权是不同的。
3、不同地区(省级)的《职工代表大会规范》(甘肃是这个名称,你所在地可能略有不同)对不同性质企业职代会的职权规定亦不尽一样。
4、所以,确定你公司的性质、你公司所在地、你公司所要制定的制度内容(是否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才能最终确定你问题“公司制度是否需要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答案。

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职代会的要求出自哪些法律条款
《企业民主管理规定》第十七条要求:“职工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全体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
解析:上述规定包含两层意思,一是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必须召开一次,二是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必须得有足够的职工代表出席。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规范召开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规定:“企业职代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召开职代会正式会议必须有全体职工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到会。会议主持人必须向大会报告职工代表出席情况、职代会提案征集处理情况和上次职代会提案的落实情况”。这样的规定都与职代会的性质任务直接相关。
《企业民主管理规定》于2012年2月13日由中共中央纪委 、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察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以总工发〔2012〕12号印发。《规定》分总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厂务公开制度、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制度、附则5章50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职工代表大会包括哪些工作制度
包括以下两点:
第一条 本企业实行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两会合一的制度.企业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二条 职工代表大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支持董事长,总经理行使经营管理决策和统一指挥生产活动的职权,引导职工积极参与本企业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共谋企业发展.
第三条 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谁有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总则
为保障职工的民主管理权利,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企业的科学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经济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企业实行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两会合一的制度.企业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三条 职工代表大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支持董事长,总经理行使经营管理决策和统一指挥生产活动的职权,引导职工积极参与本企业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共谋企业发展.
第四条 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代表
职工代表占职工总数的5%至10%.代表的比例构成是:工人代表占50%;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占50%;男女职工代表占一定比例.
职工代表每三年或五年改选一次,与工会会员代表选举同时进行,可以连选 连任.
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
组织
职代会作出决议,决定必须有应到会职工代表过半数同意才有效.
召开职代会由企业工会委员会组织和筹备.
职权
第十条 听取企业关于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职工培训计划的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 审议通过集体合同,工资协议,劳动安全卫生协议,并听取履行情况的报告;.
第十二条 审议讨论企业奖惩办法,劳动保护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规章制度等问题.
企业工会(章)
年 月 日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什么时候建立的?
1988年12月,建立职代会制度,召开首届职工代表大会,与会代表41人,会期两天。
听取和审议通过院长的工作报告,实行民主选举,产生了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委员会.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精)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工会法》和《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规定,为切实加强企业的民主管理,保障企业员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有效提高企业素质和经济效益,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行使总经理负责制的同时,必须建立和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以保障与发挥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在审议企业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权力和作用。
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职权。
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接受党委的思想政治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职工代表大会应当积极支持总经理执行和实施企业的决定和行使总经理对企业业务活动管理运作的指挥控制权,团结教育职工发扬当家作主精神,努力完成和超额完成各项生产经营和工作任务。
第六条员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权
第七条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听取和讨论企业的发展和生产经营重大决策方案的报告,听取企业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的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议通过有关职工工资分配方案,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措施方

员工代表大会制度
员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职工和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共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统称“企事业单位”)建立和实施职工代表大会制度,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职工人数在一百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人数不足一百人的企事业单位一般召开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下同)是企事业单位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协调劳动关系的重要制度,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职工代表大会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第四条企事业单位应当保障职工代表大会依法行使职权,保障职工依法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依法参与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支持企事业单位合法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第十条下列事项应当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并由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一)涉及第十五条职工代表的构成应当以一线职工为主体,中、第二十二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第三十三条职工代表大会在其职权范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职代会工作制度的区别
民安国泰逢盛世 风调雨顺颂华年 横批:民泰国安

怎样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一、职工代表的产生
   (一) 职工代表的条件及比例:
    1.职工代表的条件:《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的企业职工,均可当选为职工代表。职工代表要具有一定的政治觉悟和政策水平;具有一定的业务技术知识和管理能力;做好本职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关心集体、遵守纪律、联系群众、办事公正;在职工群众中具有一定的威信等。(企业职工包括进城务工人员);
    2.职工代表的比例:《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职工人数为1000-1500人的企业职工代表一般应为10%左右;超过1500人的企业可适当缩小比例;不足1000人的企业可适当增加比例;100人以下的企业一般实行职工大会制度,职工工作地点分散或连续作业,不便于召开职工大会的,也可以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职工人数较少的企业,职工代表不得少于30人;其中一线职工应占职工代表人数总数的50%以上;中层以上行政领导人员一般为职工代表总数的五分之一;女职工和青年职工代表的比例,应与其在企业职工整体结构中的比例相适应。
    (二)职工代表的选举程序:
    1.制定选举方案:根据企业的职工人数和行政单位的设置状况,确定职工代表的总数及名额的分配办法,并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按班组或分厂、车间划分选区,制定具体选举办法。
    2.进行宣传发动:企业工会要组织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要对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意义和职权,以及职工权利和义务等方面进行广泛的宣传,使广大职工充分明确选举职工代表的重要性,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来选好职工代表。
    3.推荐职工代表的侯选人:在组织宣传发动的基础上,以选区为单位,充分发扬民主,积极推荐职工代表的候选人。
    4.直接选举职工代表:各选区按照分配的代表名额,直接选举产生职工代表。选举的方式一般采用无记名方式差额选举(候选人应多于应选代表的20%;候选人获得参加选举人的过半数选票时,方为有效),也可用举手表决的方式。对厂级领导应分到选区,以普通职工的身份参加选举(选举后的代表填写《第×届×次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5.职工代表资格的审查:由职工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小组)对选出的职工代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的内容主要是:选出的职工代表是否是享有政治权利的本企业职工;选举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民主程序,是否存在不正当的竞选行为等。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取消其代表资格;对于审查合格后的予以公示,公示后若无异议,填写《代表花名册》。
6.组成各代表团(组):职工代表选出后,应按选举单位的行政隶属关系,组成代表团(组),选举产生代表团(组)长(下发《职工代表提案表》)。

    二、职工(代表)大会的准备工作
   (一)建立筹备工作的领导机构(小组)和工作机构(小组)
   1.筹备工作领导机构(小组)的成员组成:在会前成立职工(代表)大会筹备领导小组,在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筹备工作,筹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必须经工会委员会和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并报送同级党委审批。
   2.筹备工作机构的设置及其任务
根据工作需要,领导小组下面可设立若干工作小组,如代表资格审查组、组织秘书组、宣传会务组等,负责大会的事务工作。
   ⑴ 代表资格审查组。工作人员一般由组织、人事、劳资、团委、工会等人员组成,组长由工会负责同志担任。主要任务是按照选举办法,审查选举的程序和代表的合法性。
   ⑵ 组织秘书组。工作人员一般由工会、党组织办公室、厂长(经理)办公室等人员组成,组长由工会负责同志担任。主要任务是做好大会的组织工作和文件的起草工作。
   ⑶ 宣传会务组。工作人员一般由工会、党组织宣传部等人员组成中,组长由工会负责同志担任。主要任务是负责会前、会议期间、会后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大会的会务工作。
   (二)制定职工(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方案
1.明确大会筹备工作的主要领导成员、大会所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及其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能。一般来说,大会工作机构主要由代表资格审查小组、文秘组、会务组和宣传报道组组成。
2.确定大会的主要任务。如:大会的指导思想、上次(届)大会 以来的工作总结、今后的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大会需审议和通过的文件和提案、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和专门工作委员会等。
3.确定大会代表和条件、构成及产生程序。
4.确定领导机构的配置和推选办法。
5.拟定大会召开的日期及会期日程安排。
6.预算大会会议经费。
(三)向同级党组织或上级工会呈报职代会安排的请示及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的批复
1.向同级党组织或上级工会呈报关于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安排的请示。职工(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方案一经工会委员会、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工作小组(委员会)负责人联席会议通过后,应及时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呈报《关于第×届×次职工(代表)大会安排的请示》。
请示的内容主要包括:职工(代表)大会的议程、大会代表的产生和比例、大会的时间安排、组织机构、职代会专门工作委员会的设置、选举方法、会议时间等。
2.同级党组织或上级工会对呈报大会安排请示的批复。同级党组织或上级工会收到基层工会《关于第×届×次职工(代表)大会安排的请示》,经党组织或上级工会讨论同意,下发批复文件。
3.根据批复精神作出本次大会的安排意见。基层工会在收到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批复意见后,应根据批复精神,作出《关于第×届×次职工(代表)大会的安排意见》。主要内容应包括:
⑴ 职工(代表)大会和组织领导;
⑵ 职工代表的比例构成;
⑶ 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
⑷ 职工(代表)大会的时间安排;
⑸ 对各级工会组织开好职工(代表)大会提出的具体要求。

四、职工(代表)大会主要程序
会议名称:×××第×届职工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以后按届别和会议次数类推)。
(一)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由工会委员会主持):
1.报告职工(代表)大会筹备工作;
2.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议程;
3.选举产生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
(稍事休息,转为正式会议,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二)职工(代表)大会正式会议的程序:
1.宣布开会,大会执行主席核实出席大会的职工代表人数(到会职工代表超过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可宣布开会);
2. 全体起立,唱《国歌》,致开幕词;
3. 由厂长(经理)作工作报告;
4. 由行政有关负责人作职工提案处理情况的报告;
5. 由工会主席及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小组负责人就上次职代会决议落实情况、集体合同执行情况、工资集体协商情况等向大会作出报告;
6. 以职工代表团(组)为单位,就以上报告、议案分组进行讨论;
7. 大会发言。应安排时间让职工代表在大会上发言,可由各代表团(组)推选代表,在大会上陈述本团(组)讨论审议的意见和建议,也可让职工代表书面发言;
8. 讨论通过大会决议(审议通过集体合同、工资协议时应宣读全文);
9. 上级领导讲话;
⒑ 致闭幕词,全体起立,唱《国歌》,宣布大会闭幕。
五、文件材料的归档
职工(代表)大会闭幕后,由企业工会代管,及时将文件材料整理归档,建立起一套系统完整的档案。首先做好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进行整理归类;其次立卷归档(材料要完整无缺)。建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有关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的上级文件;
(二)本届职工代表登记表和花名册,代表(组)团、专门小组等机构设置、人员安排及其变更情况;
(三)本次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会议记录等;
(四)本次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征集、处理的资料;
(五)其他应予保存的材料和资料。
职工(代表)大会结束后,工会要尽快写出大会情况报告,一式两份报送上级工会备案。

职工代表大会管理制度
职工代表大会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二、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的民主程序
三、职工代表大会职权
四、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
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学的指导方针需要,是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需要,是加强和推进学校民主建设的需要,是进一步完善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根据《工会法》、《教育法》和《教师法》,为切实做好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发挥学校职工代表大会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1、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职工代表大会。
2、全面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各项职权。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1)、听取和审议校长工作报告、学校建设发展规划、教育教学改革方案、职工队伍建设方案、财务决算以及事关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等;(2)、审议通过学校提出的职工工资调整、奖金、职工聘任考核办法、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奖酬金分配办法、职工职称评定和其他与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改革方案、重大规章制度;(3)、审议决定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4)、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重大改革方案、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必须经过5、职工代表要体现代表性和群众性。教师代表不得少于代表总数的60%,中层以上领导不得超过代表总数的25%,女职工和青年教工应占适当比例。3、提案内容应围

企业哪些制度要通过职代会


审核批准董事提出的经济责任制,薪酬调整计划,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奖惩措施以及重要的规章制度。 考虑对员工福利基金使用计划,员工住房分配计划和主要生活福利的审议和决定。 各级领导干部的事项,评估和监督,聘任,解聘,奖惩的建议;
定期听取董事的工作报告,审查业务管理政策,长期和年度计划,重大技术变革和技术介绍,员工培训计划,财务预算和决算,以及自有资金的分配和使用。
扩展资料“五项制度”包括职代会审议制度、职代会评议制度、职代会提案制度、职代会监督建议制度、职代会闭会履职制度。“五项制度”明确,企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草案或者重大事项方案,都要通过召开职代会审议讨论决定。
一是运作是否规范。近年来,国有企业各级工会在职代会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得到了职工群众的认可。
但一些企业职代会与企业年度工作会同步召开,会议内容以工作会为主,淡化了职代会内容,职代会重要内容没有深入征求职工代表意见、职代会表决方式不规范等问题的存在,使职代会作用发挥不到位,职工群众不满意。针对这些情况,工会组织应当从思想认识、制度机制、工作人员素质等方面入手,规范职代会运作,提升职代会质量。
二是效果是否明显。绝大多数企业通过加强代表培训、提高提案质量、开展巡视检查等手段,保障了职代会职权的落实。但也有一些企业“口号响、声势高、落地轻”,工作虎头蛇尾,不注重效果。对于这种工作态度,一定要坚决纠正,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切实抓好作风转变,把职代会工作做实,让职工群众满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职工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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