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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9日下午,一女子因使用伪造的居民身份证办理新的身份证,被泗洪警方处以500元的罚款,并收缴其购买的伪造居民身份证。而这也是江苏省实施身份证异地办理以来,宿迁市发生的首例因持伪造身份证办理身份证被行政罚款的案件。
1月5日上午,泗洪县开发区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有人疑似使用假身份证办理身份证。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发现云南籍周某所持有的身份证从材质、颜色等方面均属于伪造的居民身份证,于是立即对周某的真实身份和假证的来源展开调查。
民警告诉记者,经查,周某是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人,现为泗洪县双沟镇李庄村宋某的妻子,2002年夫妻俩在广州打工时相识相恋,周某随着丈夫宋某回到了泗洪结婚生子。当年周某为了方便找工作,通过办假证的小广告中提供的QQ号,花100元办理了一张有自己的相片、户籍信息的假居民身份证。而眼看假身份证快要到期,周某抱着侥幸的心理,拿着假身份证到泗洪公安户政窗口,希望能办理一张新的居民身份证,结果被户政窗口的工作人员当场发现并报警。
“泗洪到云南的路费太贵了,而且家里上有老下有小要我照顾,我错了。”对此,周某非常后悔。
目前,泗洪警方已经与周某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协调,将为周某提供办理身份证的绿色通道。但周某依然要为自己伪造居民身份证的这一行为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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