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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常说,有什么也别有病。但在我们执行中却常常遇到一些当事人,一到“关键”的时候就希望自己有病,个中的原由恐怕只有他自己清楚。今天我们又遇见了一位,其为了证明自己是“精神病”,不停地用手扇打怀中的孩子,致使孩子哇哇大哭……
案情简介
这是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2015年4月,李大娟夫妻俩与其他两对夫妻成立联保小组,与某银行签订了联保协议书,协议约定银行可以根据小组中任一成员的申请,签订多次借款合同,而成员中的每个成员自愿为银行向联保小组中的其他成员发放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期间,李大娟夫妇从银行借款2万元,并为其他小组成员借款2万元予以担保。借款到期后,该两笔款项均未及时偿还。2016年4月13日,某银行向本院提起诉讼,要求李大娟夫妻及其他四名小组成员共同偿还这两笔借款。但判决生效后,无一人自动履行义务,某银行于同年7月21日申请至我院强制执行。执行中向六名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且承办人多次电话通知六名被执行人,希望他们能自动履行给付义务,但该六名被执行人均以无力偿还为由拒绝履行。12月10日当执行人员一行五人来到李大娟家,要求其配合到执行局谈话时,李大娟称自己有精神病,并为了显示自己患有该种疾病,其不停地用手扇打怀中的孩子,致使孩子哇哇大哭,孩子的哭声引来许多庄邻围观,执行人员一眼就看穿了李大娟的伎俩,在对其劝说无果的情况下,强行将其带至执行局,后经说服教育,其渐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承认自己是在撒谎,因为自己无力偿还欠款,也未见过这么多穿警服的人,心中感到十分害怕,所以就随便找一个理由。后其与丈夫积极筹款,并在其他担保人的协助下,偿还了欠款23000元,余款约定于本月25日前全部还清。鉴于李大娟态度诚恳,并积极履行了大部份债务,承办人考虑其家中孩子尚小,无人看管,也担心孩子被其装疯卖傻吓着,遂将其释放。
在这里我只想对那些称自己有疾病而恶意规避执行的人说一句,诚实是做人的本分,在你没有按约履行自己义务时,已经成了失信之人,且不可再为了躲避制裁,诅咒自己,法律面前来不得半点虚假!(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王姗 泗洪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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